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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与驻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商会
2025-11-1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杨明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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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1月5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与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集体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内法规,通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就全区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窦朝晖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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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剑勇通报了自治区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驻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梁红通报了自治区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评价情况,针对性提出工作建议和监督意见。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就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区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始终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深入践行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以刮骨疗毒、刀刃向内的勇气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会议强调,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内监督向深向下拓展延伸。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四责”协同,积极推动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在深化专题会商会工作成果运用中,持续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程序衔接等机制,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做好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监督答卷。要通过深化政治督察、政治巡察等举措,加强对下级检察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指导,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检察办案一线。

  会议要求,要持续健全完善检察内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让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推动形成贯通联动的内部监督合力。要依托工作职能抓监督,聚焦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范各项制度机制,全面堵塞管理漏洞。要依托检察管理抓监督,注重检察业务提质与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两手抓、两手硬”,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依托纪律教育抓监督,坚持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依托作风建设抓监督,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严明的纪律规矩筑牢清正廉洁坚实防线。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特级检察官助理,驻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院机关各内设机构、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负责人参加会商。


【作者】:杨明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